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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生口角 刑释男子举锤杀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6: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因家庭琐事,竟不顾多年情分,将妻子残忍杀死。昨日,武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武汉男子刘某被判死缓。

  据法院一审查明,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徒刑。刑满释放后,刘某即对妻子汪某表示不满,遂预谋将妻子杀害。案发前,刘某在一家五金店购买了铁锤,并趁汪某不注意,将铁锤隐藏到汪某卧室的席梦思下面。

  2006年12月27日,刘某来到位于洪山区某大学内的宿舍区,再次与汪发生争执。随后,刘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对妻子的头部、背部处猛击致其死亡,后刘某将作案工具铁锤投入长江之中。案发后,警方确认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07年1月,警方将其抓获归案。但刘某仍坚称自己没有作案时间,警方也没有找到作案工具。

  被提起公诉后,刘某的辩护人在庭审时也辩称,检方的指控事实不清。但检方提供了刘某购买铁锤的证据,且在2006年12月27日刘某离开居住地前有作案时间。

  法院同时查明,刘某在刑满五年后又重新犯罪,系累犯,据此一审判处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记者沈度 实习生左莺 黄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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