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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洲事件”还未画上句号 南宁又现汽车租赁骗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6:5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卢荻 通讯员 刘燕云 覃志民)备受社会关注的“源洲事件”还没有画上句号,南宁市又出现了另一起利用车辆租赁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南宁市狮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加上“源洲事件”的影响,公司出现亏损,无法支付客户租金,该公司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仍采取隐瞒事实真相、伪造虚假材料、支付高额租金作诱饵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陆续将资金投到该公司,致使卢某等数人被骗了62.5万元。目前,尚有大部分的受害者仍在查实中。7月31日,该公司执行董事郑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6月20日凌晨1时许,南宁市狮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方某向大沙田派出所报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执行董事郑某隐瞒公司的其他人员,私自将客户交给公司的购车款分多次转走100多万元后去向不明。经公司多方查找后,现郑某已回到公司,现在向公安局投案请求查处。大沙田派出所民警出警将郑某带回。6月20日,大沙田派出所将郑某移交良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处理。

  就在这时,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6月21日,南宁市民卢某来到良庆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0年1至4月,南宁市狮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某和执行董事郑某以签订汽车承包租赁合同,收取购车首付款办理按揭购车的方式,诈骗卢某、韦某等多人的购车款,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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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下午,南宁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执行刑事拘留。由于案情复杂,涉及人多,警方对郑某延长拘留期限至7月22日止。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南宁市狮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某、执行董事郑某在该公司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伪造虚假材料、支付高额租金作诱饵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陆续将资金投到该公司,骗取他人钱财,其中骗取卢某、韦某等人共计62.5万元,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郑某是该单位的主管人员、诈骗犯罪的主要实施者,应当负刑事责任,有逮捕的必要,遂作出批准逮捕郑某的决定。

  据了解,目前,该案尚有大部分受害者仍在进一步查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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