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减刑假释在阳光下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7:05  法制日报

  聚焦河南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④

  自进入监狱服刑的第一天起,李春(化名)就在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他积极接受改造,等待着每一次减刑的机会。经过几年的监狱生活,他明白,等待出狱的机会在自己手里。在每天的改造生活中,在每时每刻的悔过表现里,他更加坚定了这一想法。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用全程阳光作业来评价减刑假释工作。他介绍,全省监狱系统严格规范的执法程序、全面严格的执法监督,使提请减刑假释全程透明,保证了减刑、假释提请结果的公正。

  获得减刑:只有积极改造一条路

  河南省新乡监狱,又一批减刑名单张贴在公示栏里,李春毫无意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他开心地笑了:“从入监教育开始,我就知道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会有这一天的到来。”2007年2月,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并入新乡监狱改造。他说的入监教育,是全省监狱都要组织新入监的服刑人员进行的集中学习。这其中包括《河南省监狱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河南省监狱服刑人员计分考核细则》等,服刑人员在改造期间的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文明礼貌规范等各方面实行的都是量化考核,他们每一天的改造情况都被记录下来,每周进行一次评议,每月张榜公示。计分考核的结果是服刑人员获得奖罚和呈报减刑、假释的重要参考。

  “想要获得减刑,可不是警察或者监狱说了算,这要看我们平时的表现。在监区改造的怎么样,每一笔积分都记得很清楚。”李春认真地给自己算了一笔账:由于他积极改造,在学习、劳动、卫生、纪律等方面改造都比较好,每月都能在5分的基础分上得到奖分。“从入狱到2009年11月底,我累积得了241.5分,先后获得了1次记功和4次表扬行政奖励。”李春深有体会地说:“在改造面前没有什么小聪明可耍,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不积极改造就不可能有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在2009年底的考核中,他的思想课平均成绩95分,技术课96.5分,考核年度积分98.5分,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010年初,他被法院裁定减刑1年8个月。

  新乡监狱监狱长张传生介绍说,监狱评价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是将服刑人员计分考核结果与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劳动改造、行为改造等多方面综合起来认定的。这样做不但可以在提请减刑假释中,实现重视积分但不绝对依靠积分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让服刑人员明白改造是自我的、综合的,只有全面积极改造才可能获得减刑假释奖励。

  公开公正:规范操作每一个步骤

  与李春同时入狱改造的张锋(化名)还处在深深的懊悔之中〈到李春的减刑公示时,他久久不能平静。张锋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与李春同一天来到新乡监狱改造,后来被分配到了同一个监区。由于思想上一直觉得自己被判得过重,他无视监狱纪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每次公示的时候,看到人家是奖励,我是被扣分,也觉得无所谓,反正我就这样,能差到哪儿去我现在才想明白,还真差得远呢!”张锋说,按照监狱的规定,每次得分或扣分的公示他们都能及时看到,有任何疑问的话都可以找管教警察去核实,每个人在改造中的点滴表现、加的每一分都清清楚楚。对这一复核程序,张传生说:“如果警察或服刑人员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还要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及时告知复核结果。公示评审程序后,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将提请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据统计,从2003年至2009年,新乡监狱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374件,未发生1起违法提请减刑假释案件,2004年到2009年连续6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评为“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王文海说:“公开公正的程序在全省各个监狱都是相同的,提请减刑、假释是监狱的一项重要执法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坚持建立了一个依法规范公开的机制,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着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规定。程序的合法规范使提请减刑假释过程可以看得见,也保证了减刑、假释提请结果的公正,真正在减刑假释工作中实现了公平正义。”

  立体监督:打造大墙内阳光工程

  与李春、张锋都不同的是,服刑人员蒋立(化名)的减刑是得而复失,他忘记了自己时刻处于监督之下。2009年11月,他因为日常表现好获得了1次提请减刑的机会,在监狱公示的提请减刑名单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后,他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一次次与其他人因言语不和而发生殴打。蒋立的行为马上被上报,监狱刑罚执行委员会合议后,报请监狱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蒋立不予提请减刑。“当警官告诉我由于我的表现而失去了减刑的机会后,自己后悔死了。但没办法,错的是自己,监狱做的是公正公平的。”这只是监区的一个内部监督,要确保获得减刑的服刑人员是从根本上改造了自己的恶习,重塑了思想和灵魂,而不是为减刑而改造。“这也是为了落实降低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率这个首要标准。”新乡监狱副监狱长李卫东这样评价。

  在全省各个监狱减刑假释的每个环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纪检部门的监察监督、上级领导的行政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研究减刑假释的基层分监区全体警察会议、监区长办公会议都必须有监狱纪检部门人员和监区纪检委员或纪检专干参加。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和监狱长办公会研究减刑、假释案件时都要邀请驻狱检察室的检察人员、执法监督员参加,并全程录像备案,将整个研究和提请减刑假释案件的过程透明化、公开化,让公正执法彻底落实。

  经得同意,新乡监狱将1份获得过减刑奖励服刑人员的档案和1份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提请材料展示给大家。无论是表扬、记功等行政奖励审批表,还是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审核表,均是用规范纸张打印,上面显示着从基层管理警察到监狱各级领导的签字和监狱的印鉴。

  “这不仅仅是一页纸的问题,也是一个个独立而又相互衔接的规范的执法活动的实际体现,更是监狱各级执法机构和一个个监狱警察的责任。我们接受监督,但我们更注重做到打铁自身硬。这些材料都是经得起推敲的,经得起查证的,是证明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合法、有据、适当的证据。”新乡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王群说。

  目前,河南省监狱系统在全面开展了监狱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狱长接待日、执法监督员与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谈话等活动,成立了减刑假释监督委员会,对减刑假释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这项阳光工程,用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温暖着大墙之内。

  连欣关秋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