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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首评审判专家 每3年评一次每次评10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7:23  法制日报

  本报沈阳8月2日电记者霍仕明张国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进行首次审判专家评选活动。当选者将被授予“辽宁省审判专家”称号,并纳入辽宁省人才库统一管理。这是记者今天获悉的。

  据辽宁高院宣教处处长王正平介绍,为提升全省法官司法理论研究水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辽宁高院与辽宁省人社厅联合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审判专家”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申请人政治立场坚定,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司法能力突出,案件审结率、调解率、执结率高,发回率、改判率、申诉率、信访率低;专业造诣深厚,理论功底扎实等。

  “辽宁省审判专家”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目前,首次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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