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2日公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通过定价成本监审,严格核定经营者的成本,强化对垄断行业成本不合理上涨的约束。
公众可在9月1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六种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得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的支出;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但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成本费用除外;与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生产经营支出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政府无偿投入及政府补贴、其他政府优惠政策给予补偿、社会无偿捐助的相冲减的费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向附属单位支付的补助支出;各类捐赠、赞助、罚款、违约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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