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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 服务对象扩至全部残疾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日讯记者陈丽平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这一办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办法实现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对象从以贫困残疾人为主到全部残疾人的转变。

  辅助器具是指能够有效地弥补或代偿因残疾造成的身体功能减弱或丧失的器具,大到盲人专用计算机,小到拐杖,都是残疾人辅助器具。

  办法按照“重点保障,特别扶助”的原则,对残疾人享受辅助器具服务的优惠政策作了特殊规定。一是拓展了保障范围,把免费配发的对象从贫困残疾人拓展到低收入、失业残疾人。二是丰富了保障形式。由原来的免费配发,拓展到免费配发、购买补贴两种保障形式。对于低保、重残无业、低收入、失业的残疾人,其申请《辅助器具基本配发目录》内的辅助器具,给予免费配发。对于就业年龄段的在业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内辅助器具的,给予总金额30%的补贴,即体现“个人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又满足了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的辅助器具需求。

  为了解决贫困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问题,北京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连续7年把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作为每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共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近13万件,包括轮椅、助行器、拐杖、盲杖、助视器等30多个品种,切实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欢迎和好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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