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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状告广深高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8:32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邦明)因为广深高速全程未开通服务站,导致汽车无法加油而在高速公路上熄火,广州律师赵绍华一纸诉状,将公路管理方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目前,该案已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开庭时间未定。

  昨日,记者致电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企业文化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方面还不知道这件事。而对广深高速在厚街新建的服务区为何迟迟不启用以及将来深圳到广州方向的服务站规划,该负责人也表示暂无法作出回应。

  律师:设施不符规定

  赵绍华表示,根据高速公路工程设计的相关行业标准,最长每60公里就必须设置一处服务站。而去年1月23日起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国家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密集区、通往大型旅游景点等交通量较大的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不宜大于50公里。

  广深高速公路全长122.8公里,后经原告查询得知,新联服务站因故早已不再经营,整个高速公路范围内没有服务站。明显不符合标准,被告提供的高速公路属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赵绍华向法院提出,被告应当减免服务收费,要求被告退还一半通行费35元和拖车费290元;提供合格的服务设施给所有通行广深高速公路的消费者使用。

  探访:加油如厕都成问题

  据了解,此前,广深高速沿线的新联南北两个加油站因阻碍常虎高速虎门港支线一期工程,于去年拆除。

  “不仅没地方加油,半路上想上个洗手间也不行。”一名经常往来广深的车主告诉记者。新联加油站拆除后,新开的厚街服务区(南行方向,即广州到深圳方向)和一旁的东莞和谐加油站均是全新装修,但尚未启用。

  广深公司与新联加油站的承包方中石油公司,在新加油站经营权等问题上曾意见不统一。报道称,新建的南、北行加油站,广深公司只同意将新建的北行加油站续租给中石油公司。新建的南行加油站,则另租给东莞一家公司,并由该公司出资建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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