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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受他人委托当“线人” 盗窃金沙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10:23  红网

  红网怀化8月2日讯(通讯员 邓晗 张玉环)8月2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文兴诈称受雇一翻译担当卧底,参与盗窃金沙一案作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李文兴,绰号哈啰,沅陵县官庄镇海沙坪村人。2009年5月15日晚,李伙同其他11人盗窃湖南省西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澳公司)含金矿石4袋,经加工得黄金130.8克,非法获利25200元。除去开支外,每人分得2200元。

  李在庭审中辩称,2009年5月13日,其到西澳公司矿山找事做,遇到一老外和一个号称张姓的翻译,因其村附近有人偷金矿,要其做线人。其答应后,15日去盗窃现场发现全是本村人作案故没敢报案。17日,到约定地点与他们相见,并要求退还脏款,他们不但没要还另给其5000元奖金,叫其先别去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文兴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稿源:红网 作者:邓晗 张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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