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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多发 浅谈海南高速路交通事故原因及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14:20  南海网

  浅谈海南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原因及对策

  海南省交警总队交管处 刘中席

  近年来,海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很快,目前环岛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接近七百公里,未通车的中线高速七十公里工程也正在建设之中。随着高速公路网络的逐步形成,高速公路运输以其方便、快捷的优点在社会经济生活特别是在建设国际旅游岛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省高速公路重大、恶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且呈多发的趋势,去年交通事故死亡71人,比前年增加37人,上升了108.8%;受伤114人,比前年增加22人,上升23.9%,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加强对海南高速公路的管理和预防事故确保畅通工作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从事海南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实践近十年,有些切身的体会和粗浅的看法,现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特点:

  (一)与普通公路比较,恶性事故比例高。城市和普通道路有时连续发生十几起交通事故都没有人员死亡,高速公路不同,因车辆的行驶速度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且群死群伤事故比例较高,去年海南省西线高速共发生事故35起,死亡就有37人。

  (二)违法驾驶导致的追尾事故多。据近3年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统计,违法驾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约占总数的70%,因为高速公路车辆都是朝一个方向行驶,不像城市和普通道路有对向和左右来车,所以发生的交通事故就基本是以追尾为主,相关违法行为有超速、超载、不保持安全车距、疲劳驶驾、违法停车等。

  (三)单方事故多。单方事故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所占比例在20%左右。造成单方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与人闲谈、抽烟、喝水、打手机等注意力不集中等思想麻痹行为造成,尤其是方向左偏撞中间物理隔离居多;也有的是车辆的制动性、操纵稳定性等技术性能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要求造成。

  (四)因雾雨和台风等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事故比例也较大。恶劣天气是指雾天、雨天、台风、洪水等,雾天对海南省高速公路安全行驶的影响尤为突出;由于雾天能见度大大降低,当高速行驶车辆的前方突然出现异常目标时,驾驶员常因措手不及而酿成交通事故;下雨路面积水,当高速行驶车辆紧急制动时极易发生侧滑甩尾;另外还有台风造成车辆偏离行驶轨迹,和山洪爆发大水冲毁路基车辆坠入水坑等。

  二、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分析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人、车、路、气候的因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人的因素

  由于人的生理因素所决定,长时驾车会疲劳,如视力随车速提高而下降;视野随车速提高注意视点前移并且变窄;准确判断能力随着驾驶时间的增加会不自觉的分散,使其对车速的敏感性降低;在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长时间行车易使驾驶员产生单调感,导致意识浑沌,诱导睡意等。除此以外,最主要的成因是驾驶员的不良习惯--违法驾驶,在海南省高速公路因驾驶人的违法导致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超速行驶。部分驾驶员对高速公路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在高速公路行驶就应该快,加之路况好、视线好,为追求刺激而盲目超速行驶,忽视了安全驾驶。在高速行驶状态下,道路上一旦出现险情,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应极快应对,但随着开车时间的拉长,驾驶人的反应又会越慢,这一快一慢正是一种致命的反差,许多事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同时,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冲击力和惯性加大,如遇紧急情况,很难凭操作经验化险为夷,最终酿成大祸。不按规定超车是一种严重侵犯干扰其他车辆享有正常行驶路权的违法行为,对高速公路的车辆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少数驾驶员不按规矩行车,想超就超,盲目超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以及从右侧紧急停车带超车等,都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2、低速行驶。海南高速低速行驶的车辆较多,有的超载车辆行驶速度平均每小时不到40公里。高速公路全封闭,行车环境较好,能确保车辆高速通行,即使是有障碍(如施工、事故等原因造成),也会按规定在确保安全的位置设置提醒、指示标志,让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而低速行车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后车驾驶人无法预见的,如定安和万宁等几个拐弯点因"流动障碍"造成后车追尾的事故发生过十几起。在夜晚或其它恶劣气候情况下,一些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果灯光不全,更易造成事故。

  3、违法停车。在高速公路连续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后方车辆只是根据前方车辆的尾灯判断它的存在,一般还认为它在移动。有的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发生故障,停在路边进行修理,在车身后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有的甚至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还有些驾驶员遇情况时随意停车,如交换驾驶员、解手、停车问路、看路、检查车况或其它原因等等。

  4、未保持安全车距。《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时速在100公里/小时时,与前车行车间距必须保持100米以上。但是有些驾驶员对保持车距的必要性不以为然,存在普通道路"跟车"行驶的习惯,甚至有的象在城市道路跟车,与前车只有几米远,一旦前车处理情况紧急刹车,很容易造成后车追尾。海南省临高段就发生过因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造成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危害很大、后果严重。

  5、行人牲畜上路。高速公路作为全封闭的汽车专用道路,严禁行人牲畜进入,但由于海南省高速公路两边防护设施破坏严重,一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为了贪图方便随意穿行高速公路,加之一些无行为能力的人员,以及少数随意走动的乘客等任意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行人非死即伤;高速行驶的机动车因躲避牲畜紧急采取措施也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6、疲劳驾车。这类事故多发生于中午后和夜间,而且往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据统计,高速公路夜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比白天高,约占总死亡人数的60%。发生疲劳驾驶机动车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驾驶员为经济利益所驱动,还有超载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昼夜连续长时间开车,导致疲劳过度,加之受生物钟的影响,在高速行驶时尤其是夜间极易产生头晕目眩、神倦力竭的疲劳感,反应迟钝、动作迟缓,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7、长期占用快车道。在高速公路上,同方向左侧道为快车道,快车道顾名思义是供快速车辆或需要借道超车的车辆的专用车道,但不少司机无视按车道行驶的规定,长时间、长距离占用快车道,阻碍了后面欲超车的车辆。致使后面想超车的车辆少数驾驶员左冲右插,频繁变道超车,甚至从紧急停车道超车,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极易酿成事故。

  8、违法倒车逆行。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掉头、倒车是海南省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道路施工双向行驶路段尤为严重,因违法倒车逆行与对向来车正面相撞造成群死群伤特大事故已发生多起。

  (二)车辆因素

  1、"病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由于车辆源头化管理不严,在进入高速公路前没有进行仔细检查,不重视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致使车况性能差,达不到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技术要求。还有一些驾驶员存在着侥幸心理,盲目驾驶到了年限的报废车辆,这些车辆有的制动性能差、跑偏,有的轮胎花纹磨损,有的车架钢板断裂,一旦进入高速公路将是巨大的事故隐患,随时可能酿成惨祸。

  2、机件失灵引发交通事故。这类事故在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轮胎突爆、轮毂抱死、转向、灯光、制动失效及其他机件故障等。

  3、超载超限运输引发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车速较快,车辆的装载是否符合规定,将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一些车主为谋求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有的超载多达一百多吨,有的严重超高超限,特别是拉瓜果蔬菜和基础设施材料的车辆随意超载超限,引发了不少交通大事故。[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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