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美容卡退费收5万手续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14:29  北京晚报

  美容院院长因诈骗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李新利 杨秀芝)谎称美容卡退费要收取5万元手续费,某美容院经理刘某及院长张某以此诈骗顾客钱财,近日被顺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刘某和张某分别是顺义一家美容院的经理和院长。顾客杨女士自2007年开始,将母亲遗留给自己的30余万元分15次存入美容院的会员卡内以获取优惠服务。因为经常光顾,杨女士与刘某及张某非常熟悉,在一次聊天中刘某说起美容院曾被别家兼并过,杨女士遂担心起美容卡里存款的安全,于是找到刘某及张某要求退还美容卡里的存款。

  刘某与张某此时起了贪心,欲合谋骗取杨女士钱财,她们称公司规定美容卡里的存款只有达到一定年限才能退还,若退费必须先交5万元的手续费,用于托人找关系。杨女士听信,将5万元打入刘某账户。后刘某与张某平分赃款。此后,杨女士从他人口中得知真情后立即报警,刘某、张某被抓获。

  此案审理中,被告人家属积极退赔了杨女士损失。杨女士表示不再追究二被告人的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财,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赃款故作出缓刑判决。 J17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