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2010-08-0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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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省高级法院在青海省会议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本网记者 彭鹏/摄)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彭鹏 摄影报道) 8月3日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青海省会议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认真贯彻执行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简称《决定》),向社会昭示人民法院的决心,通报具体的贯彻措施。
会上,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出席会议,并就认真贯彻执行《决定》提出了具体要求。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邱峰宣读了《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再次明确了人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积极主动监督的职责和权限,首次将民诉法修订内容及执行工作中亟待解决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是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新的里程碑。
据了解,该《决定》有两大亮点:一是人大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分级设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救助执行案件中的特困群体,缓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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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就认真贯彻执行《决定》提出具体要求。(本网记者 彭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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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邱峰宣读《决定》的主要内容。(本网记者 彭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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