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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6所主考学校可开办自考助学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21:50  红网

  红网长沙8月3日讯(记者 刘怡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今天发布了今年报名参加自考助学班有关问题的通告,旨在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让考生和家长了解湖南自考有关政策,避免上当受骗,确保湖南自考社会助学工作的正常秩序。

  关于主考学校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资质。目前,湖南有36所主考学校具有开办自考助学班的资格,有146个社会助学机构具备开展自考社会助学的资格,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neao.cn)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询主考院校和开考专业情况,以及2010年具备自考社会助学资格的机构名单,上述网站中没有公布的高校、社会助学机构以及任何个人不具备自考助学的资格,一律不得从事自考助学工作。

  关于助学形式和层次。目前,湖南自考助学班分为全日制和业余两种形式,学历层次有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助学年限均为2年。考生要根据自身现有学历等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助学形式和层次,如有社会助学机构同时提供其它类型的教育形式,考生和家长务必了解有关政策。

  关于报名和缴费。在了解有关报名办法和社会助学机构的基本情况后,考生和家长一定要直接与主考学校或社会助学机构联系,并到其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缴费手续。目前,湖南自考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6]188号)的有关标准执行,对于主考学校或社会助学机构在报名时需要交纳的其它收费项目,请考生和家长一定要进行详细了解,并要求其出示相应的收费依据和正规的票据,谨防上当受骗。

  广大考生和家长若发现有社会助学机构违规组织生源的,请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731-82296682、82289866、82281490。

  附:自考助学通稿附件总汇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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