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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基金会拒付广告费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2: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因周迅不满自己代言的一则广告的拍摄质量,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思源基金会)拒绝支付剩余的广告费,被广告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思源基金会已对广告公司提起反诉。

  北京四方嘉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嘉讯公司)起诉称,今年3月25日,思源基金会委托制作名为“爱心玫瑰谷”的公益广告,代言人为华谊兄弟旗下明星周迅。双方约定广告成品包括数字高清带3盘、DVD两张;思源基金会前期支付9万元,后期支付6.8万余元。

  四方嘉讯公司称,思源基金会拒不签收母带,于是告上法庭,追索剩下的8.8万余元广告制作费。

  立案后,思源基金会提起了反诉。他们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7万元费用,同时赔偿4万余元的化妆造型费。

  思源基金会表示,他们收到四方嘉讯公司交付的广告片后,发现拍摄质量低劣,无法达到募集捐款的目的。周迅及华谊兄弟也对广告不满意反对播出。公司提出意见后,经过整改的广告并非合同中约定的高清盘。原创意团队认为,整改后的广告片需要重新拍。

  朝阳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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