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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环节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只有首先把自身监督好,才能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只有坚持把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才能提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经验交流会上,吉林、上海等13个单位的代表介绍了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经验,充分展示了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创新成果和亮点。这些地方的经验证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环节。

  坚持“两个监督”并重,全面加强内部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是检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工作。

  山东省检察院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确保内部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该院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在载体上实现了由纸质档案到电子档案的转变,在内容上实现了由侧重监督质量到监督内容全覆盖的转变,在责任查究上实现了由“软”到“硬”的转变,健全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任职前双重谈话制度,健全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把内部监督作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总抓手”,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对执法办案的警示、督导、监管、制约等职能作用,把监督贯穿于案前、案中、案后的全过程;把内部监督作为队伍建设的“总推手”,既注重保障班子、队伍、案子不出问题,又着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内部监督作为机关管理的“总把手”,始终把激发原动力和提高执行力作为根本。

  江西省检察院牢固树立“两个监督”并重的意识,用制度保证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该院通过修改制定了《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工作系列机制,保证执法办案活动公正廉洁,使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走上制度化轨道,保证监察部门对重大案件、重大决策过程的知情权和有效监督。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在检察工作中处于领导者和决策者的地位,其言行举动对广大检察人员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广东省检察院合理配置权力,对全省各级检察院“一把手”强化监督制约。该院要求将检察长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明确要求各级检察长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使党组成员内部权力配置合理、相互协作、相互制约,防止独断专行;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决定,检察长不得擅自改变;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改革力度,通过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谈话范围,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把好提名关、考察关、决策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河南省检察院不断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该省巡视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一把手”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重点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突出重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突出重点部位,加强对重要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

  以执法监督为核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抓好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而且能确保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重点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特别是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紧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自侦案件,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

  上海市检察院自行开发了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软件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抓住扣押冻结款物工作中扣押、移送、保管三个主要环节和侦查、公诉、行装三个主要职能部门,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设置了操作人员或承办人员都必须在自己操作环节留下痕迹,在不同环节设置相应的预警提示,实现了对扣押冻结款物工作的实时、全程监督。

  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研发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平台由队伍建设、风险防控、案件监管、业务信息、监督管理等五个模块组成,主要通过三色预警和层级监督两项机制来强化内部监督工作。三色预警是指赋予绿、黄、红三色不同的内涵,分别表示正常、不规范、违规违纪。层级监督机制即四级防控机制,干警、科长、分管检察长、纪检组长和检察长都能够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通过平台在线监督整个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情况。

  检务督察,让内部监督更具刚性

  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模式,检务督察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各级检察机关严格开展检务督察,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川省检察院开展循环交叉督察活动,形成循环交叉督察机制,有效解决了检务督察工作的一些薄弱问题。循环交叉督察是指将全省22个市级院的检务督察人员统一组织起来,打破地域管辖界限,以市级院为单位组成督察组,受省院统一调度,代表省院检务督察室行使督察权,分别对异地市级院及其基层院进行交叉督察。

  吉林省检察院强化检务督察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树立检务督察权威。该院针对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现状,通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督察的重点,持续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并通过定期督察形成制度、回访督察促进落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纠正整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充分运用督察成果,从源头和机制建设抓起,有效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和队伍管理上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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