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赃款
新闻:8月3日《新京报》报道,许霆近日被假释出狱,但至今没有退赃。7月31日《南方都市报》援引许霆二审辩护律师张新强的说法,最高院核准本案时,没有提及退赃,只申明缴罚金,“因为银行的损失已经得到自动柜员机厂家的赔偿了”。
点评:当初许霆的父亲说了,要是判许霆有罪,就坚决不退钱。看来,人家还真说到做到。据报道,许霆的母亲交2万块钱罚金,都是背着他父亲的。
给多少钱我也不愿意去监狱里蹲,然而,如果最终的结果是赃款不用退了,那么,蹲三年多牢,“挣”十几万,未必没人认为“很值”。
让谁从口袋里往外掏钱,谁都不乐意。问题是,许霆案因17.5万元获刑,这笔钱是赃款。一旦赃款想不退就不退,恐要出大麻烦。
“因为银行的损失已经得到自动柜员机厂家的赔偿了”,律师这么说。不过,不退给银行可以入国库。这笔钱,怎么也轮不到许霆一家花。
郭德纲徒弟打人
新闻:8月3日《新京报》报道,相声演员郭德纲近日因别墅被曝出侵占公共绿地,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记者采访中遭郭德纲弟子殴打。
对此,郭德纲作出“非官方回应”:在节目中,调侃记者和北京电视台。
点评:弟子打人,是替郭德纲打的。虽说在法律上,郭德纲或许不用承担“无因管理”的责任,但站出来说句话,道个歉,不难吧?
觉得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歉好道的,也行。但拿着一个悲剧事件当笑料,郭先生“话语权”,用的真不是地方。
3000万元补偿
新闻:8月3日新华社报道,南京市栖霞区已停产的原南京第四塑料厂厂区发生可燃气体管道泄漏爆燃并引发大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14人危重。南京市政府已专门下拨3000万元用于事故补偿工作。另据当天《中国青年报》报道,事发地周边化工厂、油气站太多,出事早有先兆。
点评:补偿和赔偿,一字之差,含义却大不一样:因为自己有过错,用支付财物的方式承担责任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这是赔偿;补偿也出钱,但那是基于政府责任、人道主义,自己没责任。
南京这出悲剧原因,已被定性为“违规转包”,赔偿的主体,该是“违规转包”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南京市政府这3000万元属于“补偿”,似无问题。
然而,这么多化工厂、油气站和居民区紧邻,有关部门怎么审批的?能说这次悲剧和审批一点关系没有吗?
在法律上,我认可3000万元的“补偿”性质。但如果有关部门能将这3000万元看成“赔偿”,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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