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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套房卡在网签时间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2:36  北京晨报

  晨报96101热线新闻(记者 张永生)当政策和法院判决“掐架”时,该听谁的?昨日,通州居民王先生反映,今年三四月,他买了两套二手房,当时都只签了合同,未办理过户。到了5月,按政策,同一购房家庭不能再买第二套房,但此后法院判决书却写得明白:购买第二套房的合同继续履行。王先生说,“该听谁的?我蒙了。”

  二套房过户卡在网签上

  王先生说,今年5月,他和代理网签、过户手续的房产中介,一同到通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第一套房的过户手续。之后,等他再办理第二套房的网签、过户手续时,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规定,5月1日起,每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以网签为准。

  王先生说,他看了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大厅出示的《关于落实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查了这个规定,发现我再买第二套房是不可能的。”

  尔后,王先生做了两件事:联系第二套房的房主,这房子他买不了了,要求对方退还之前已支付的20万元定金。第二件事,他告知亲友,本来为买房要借的钱,不借了。

  政策跟法院判决“掐架”

  王先生本想通过协商跟第二套房的房主解决此事,但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我就是想买也买不了啊,再说,即便是买了,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隐患?”昨日,王先生说。协商不通后,他将对方起诉至通州区宋庄法庭,要求解除合同。

  7月20日,宋庄法庭开庭审理此事。8月2日,王先生在法院拿到了判决书。“我一看就蒙了,我反复问过市住建委和通州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大厅,他们都说,购买第二套房的时间以网签为准,我们签的合同不算数。我也咨询过多名律师,他们都说我这官司能赢。”王先生说,他拿到的判决书上写得明白: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也就是说,这房我还得接着买。政策跟法院判决这不打架了吗?遇到这事的肯定不是我一个人,那大家岂不是都要去打官司,继续买第二套房?”王先生说,现在要他临时筹钱去买这套房,已力不从心。

  交易中心将办理过户

  昨日,记者多次从市住建委便民热线了解到,根据4月30日下发的《通知》规定,认定购买第二套房的时间,的确是以网签时间为准,“无论是贷款还是全款,本市的还是外地的,只要是在本市买商品房,都得遵从这个规定。如果第二套房的网签时间在5月1日前,市民仍可购买该套房。”记者随即讲述了王先生的遭遇,工作人员说,按照“行政不干预司法”的规定,“法院既然判了该房可以过户,就按法院的办。如果有异议,或者上诉,或者到市住建委信访办投诉。”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通州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称,看了政策,他也认为,判定王先生购买的是否是第二套房,应以网签为准,“我们只是登记部门,现在法院判了继续履行合同,那我们就给他过户。”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炜衡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庄律师称,根据《合同法》,法院有权做出此判决,行政机关应按法院判决执行。“这个案例,反映出了政策的瓶颈,应出台细则,比如说像这种情况,应设定一个可办理的期限。”

  线索:王先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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