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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4立方米为基数实行阶梯气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3:54  华龙网-重庆晨报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不少听证代表对主城区民用气涨价提出了“阶梯气价”的建议。即:以主城区居民用户每户月均用气量24立方米为基数,凡在24立方米内用气的,少涨点。超过24立方米的加价收费,超得越多,价格越高。不同的区间价格不一样。这样有利于低碳生活,节约用气。

  市人大代表、大渡口区春晖街道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景莉在会上发言,称实行“阶梯气价”有利于落实政府倡导的低碳生活。在月均用气量以内,执行一个优惠价,超出这个基数,每10个立方米执行一个新价,台阶越高,价格越高。也就是说,用气量越多的用户支付燃气费就越多。反之,节约用气的人,就少付气费,享受优惠价格。

  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陈义华对景莉的说法也表示赞同。他说,用价格杠杆调节消费是可行的。有的城市就用“阶梯气价”来调节消费,节约能源。如:昆明市就执行的“阶梯气价”,在20立方米以内,不涨价。超过这个基数,实行“阶梯气价”,超得越多,价格越高。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研员王化田也赞成执行“阶梯气价”。

  代表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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