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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商户未禁受理信用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条件:以对公账户作为结算账户

  本报讯 (记者王亮)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近日有市民误以为所有个体商户的POS机不能受理信用卡。事实上,以对公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个体商户的POS机仍然可以受理信用卡。

  根据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要求,经营性资金必须以对公账户结算。同时,为防范银行卡犯罪,打击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严格收单结算账户管理,禁止将特约商户(含固定电话支付业务的特约商户)的个人结算账户设置为信用卡收单账户”的规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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