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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张其明)日前,深圳实施最严交通违法处罚,变造车牌车主被重罚5万元,扣12分,拘15天。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对政协提案答复获悉,伪造机动车号牌也可被视为伪造国家证明文件。
公安厅研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后,下发通知,规定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违法行为人,可适用《治安处罚法》第52条,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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