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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广坤武宗义 报道
本报济南8月3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民政局、教育局联合召开的查处非法办学通报会上获悉,自7月中旬两部门开展对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截至7月28日,已查处违规刊发招生广告等非法办学行为51起。其中督促限期整改的39 家,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的 12家。34家非法办学单位被通报。有关方面要求,被取缔的培训机构要对学习人员进行妥善处置。家长和学员提出退学,培训机构要予以退款。如果学员要求继续在此学习,培训机构要按照事先合同,完成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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