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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文明对抗不文明,“诅咒式提示语”欠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4:56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丛明宇)近一段时期,当街头“烂手爪子”的涂鸦被逐渐刷洗干净,一些写在楼体墙面上的“诅咒式提示语”凸现出来,格外刺目。虽然这些带有恐吓、侮辱甚至谩骂诅咒性质的提示语客观上起到了遏制一些不道德行为的作用,但很多市民对此难以接受:这种用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对抗另一种不文明行为的做法,实在有些不妥,有损哈尔滨人的文明风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诅咒式提示语”大多出现在居民院内,主要针对乱倒垃圾、随地便溺和车辆乱停、乱鸣笛这几种不文明行为。在道里区东风街一居民院入口处,有条黑色标语是“司机院内鸣笛必出车祸”,让人看了胆战心惊。小区居民说,此举实属无奈。一些司机开车进院后,只顾自己方便,持续鸣笛,喇叭声在小区内形成回音,扰得大家休息不好。经常有孩子被从梦中惊醒,老人被吓得心脏病发作入院。开始,居民立块木牌温馨提示“入院不要鸣笛”,但仍有司机熟视无睹。迫不得已的居民们最后选择了“诅咒”。居民说:“这样的话,开车的都忌讳,现在看效果还不错,鸣笛的明显少了。”

  据了解,类似的“诅咒标语”还有很多,其“恶毒”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如道外长春街附近一堵墙上写的“在此小便全家死光光”、“乱倒垃圾不得好死”等,在邻近大排档的居民院墙上比比皆是。还有一些提示语言辞含蓄,但侮辱性显而易见。比如香坊三大动力路上的“小狗犬类如厕处”、道里区田地街上“收狗尿”,让人看着啼笑皆非。一些标语恐吓意味十足,如“禁止停车,违者罚款”,“院内有狼狗,在此小便后果自负”等。居民反映说,这些标语的“震慑”范围超不过3平方米。

  《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按每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各类招贴物应当在公共揭示栏上招贴。”因此,写“诅咒式提示语”的做法虽是无奈之举,但实际上已触犯法规。

  市民就此议论说,“诅咒式提示语”的出现反映了当地环境卫生问题的突出,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居民劝导人们爱护环境、文明行车的提示语本是好事,但使用的词语太过“狠毒”,会给人留下不良印象,甚至难以接受,这也是一种不文明。只有大家都重视环境卫生,从自身做起,才能进一步推动和提高社会文明。

  本报记者 杨锐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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