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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寰实习生赵准)“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每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昨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从今以后,“开门立法”将成为常态。
《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规定,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每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可以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及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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