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最低工资拆分加班费玩花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6: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饶超 实习生李旭义、杨静报道:昨日,市民黎先生致电记者称,自己所在的公司经常加班,但加班费却没有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据黎先生介绍,他目前在光谷一家电子公司上班。因工资较低,跳槽的同事很多,导致公司人员紧张。他现在每天都要加班,也没有双休日。他加班最少的时候也不低于250个小时。即便如此,公司发给员工的加班费却让人失望,每小时仅有约3.4元。

  据黎先生介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明确表明,加班费是基本工资的1.5倍。按道理,每个月的最低基本工资应是900元。按照每月约正常工作21.75天、每天8小时来计算,每小时应得工资约为5.2元。加班费则应为7.8元左右。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公司最低工资确实是每月900元,但包含了600元的“底薪”和300元的“固定工资”。加班费是以600元“底薪”为基础核算的。

  记者随后从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省规定的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是900元。计算加班费时,应按照900元的最低标准进行计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