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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夜贪杯惹祸 胆大男子捡起石头砸警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6: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和朋友消夜贪杯喝醉,竟拿起石头将路边停靠的警车砸坏。记者昨悉,这名胆大男子阿军(化名)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阿军今年32岁,家住洪山区。去年12月20日凌晨2时许,阿军和几个朋友一起消夜,席间喝了不少酒。随后,已经醉醺醺的阿军来到江汉区大兴路民权路口,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将停在路边的一辆警车和一辆家用轿车砸坏。事后,阿军很快被民警抓获。后经鉴定,被砸坏的两辆车所需修理费用共7820元。

  江岸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阿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遂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昨日,阿军的代理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志军告诉记者,虽然阿军砸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但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孙志军就此提醒市民,夏季出外消夜的市民增加,席间最好把握饮酒的度,以免因醉酒引来麻烦。(记者叶纯 实习生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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