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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 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7:05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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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8月3日电记者陈东升马岳君通讯员钟法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市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故意杀人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谢再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再兴亲属、被害人邵颂乔亲属及部分新闻媒体旁听了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谢再兴于2000年在浙江省三门县任职期间,与同在三门县任职的妇女邵颂乔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长期保持通奸关系。2009年11月15日,谢再兴因故与邵颂乔发生争执,谢再兴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邵颂乔当场死亡。之后,谢再兴将邵颂乔尸体肢解,并抛入瓯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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