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珠海男子用别人身份证上网 被拘十天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广州日报》报道用他人身份证进网吧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是最高可被罚款千元或者拘留十天。珠海市民符某日前就因为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进网吧上网,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近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网监大队联合梅华派出所在上冲一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坐在网吧某号机位上网的符某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符。

  经查,符某2009年4月在珠海上冲一带拾得一张他人居民身份证,此后多次用这张身份证到网吧上网。警方表示,由于符某自拾得他人身份证后一直冒用达一年之久,多次利用该身份证进入网吧,因此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符某被拘时一脸的冤屈,自己捡来这张身份证一年多,并没有冒用过该证件办理信用卡、手机卡之类业务,也没有给身份证的所有者带来麻烦,更没有冒用证件犯罪,只是用于网吧登记,没想到这一看似不经意的行为也会被罚。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成介绍,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