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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诱迫行贿人改变证言天水一卫校校长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07:35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文馨通讯员晨光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曾获得“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天水市卫生学校原校长邢某受贿案公开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退缴的10万元赃款依法没收。

  2009年3月30日中午,靖远县干部马某为得到天水市卫生学校在新校址的拆迁工程,送给邢某10万元。由于双方在拆迁工程上发生了矛盾,马某将自己对邢某行贿的事情向检察机关进行了举报。

  为干扰诉讼活动、逃脱罪行,邢某被立案侦查取保候审后,于2009年10月中旬先后指使多人对马某采取威胁、利诱、承诺等手段,诱迫马某在庭审中改变了行贿的证言,邢某亦当庭翻供,影响了正常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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