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通讯员沈天宏居敏晓两名男性同性恋者合伙开设“同志”网站,为他人卖淫嫖娼牵线搭桥,从中牟取利益,最终落入法网。8月2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以介绍卖淫罪将两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3月,由孙某出资,两人租了一间民房,购买了电脑设备,开设了域名为“江阴市天趣苑会所”为男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的网站,何某具体负责该网站的日常管理,通过网络招募并组织了宫某、朱某等男性卖淫者作为该会所的按摩技师,并向他们每次收取100元介绍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为牟取利益,利用网络平台为他人卖淫嫖娼牵线搭桥,其行为确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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