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经2010年7月19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7月23日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第47号令公布,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并将在解放日报上全文刊载。
《办法》明确在本市推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运营单位投保相关安全责任险,以提高运营单位事故赔付能力,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针对“嘉年华”等利用大型游乐设施举办的流动式运营活动,《办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将活动内容提前告知质量监督部门,同时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对这类运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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