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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农民工王树昌因中暑被推进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急诊抢救室抢救。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中暑身亡,接二连三
7月30日,济南市最高气温达到了36摄氏度。高温天气让户外行人感到窒息。这天上午,一位至今还不知姓名的工友被发现倒在路边,随即被送往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临床检查发现,病发前他曾在高温下工作。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人来认领他的遗体。
在随后的时间里,医院又收治了多名中暑的劳动者,其中5人死亡,他们病发前都曾在高温下工作。中暑死亡的患者大都是因为脑损伤并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倒下的不仅有农民工,还有城市环卫工人。7月31日上午,正在清扫卫生的环卫工人闫师傅中暑晕倒,被送往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7月30日,中暑晕倒的济南环卫工人吴师傅和魏师傅被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8月1日凌晨,吴师傅离世。8月2日,济南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区司大夫向记者证实,魏师傅仍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
“不管是农民工还是环卫工人,他们都是劳动者,保护他们是政府也是社会的责任。现在他们接二连三地被‘热死’,这样的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应该有人站出来保护他们。”济南市民郭枫在接受采访时说。
“高温保护”难道是“纸上谈兵”?
悲剧已经发生。济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下发过一个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紧急通知,规定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施工工地须限时停工。但这个通知缺乏强制性。“施工单位如果问,‘如果我耽搁了工期,谁来负责?’我们无法回答。”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五部门2006年联合下发了一个通知,其中对保障高温下劳动者权益提出了要求。“但这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强制效应。”
济南市人大代表、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一直关注“高温下的劳动保护”。他说,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还是早在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条例还在“暂行”,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在高温等特殊天气条件下保障劳动者权益,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的应有之义。目前相关法律缺位确是实情,加快立法刻不容缓。但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缺法律”不应成为漠视生命的借口。
专家认为,民生无小事。在针对性的法律出台之前,各地应该发挥能动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快出台一些有硬度、可操作、要追责的政策,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新华社记者陈尚营 娄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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