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郑州8月4日电 记者 邓红阳 今天,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已清理涉案车辆27153辆,完善各类手续补全警车并予以入户1543辆,强制报废警车5040辆。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公安厅对各省辖市公安机关“两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并组成9个督察组,对各省辖市公安机关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集中督察。省公安厅还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交通违法或事故案件中对涉案车辆的处置作了进一步规范,解决了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对涉案车辆扣押、保管、处置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堵塞了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环节存在的漏洞。
为彻底杜绝违规警车上路行驶,河南省公安厅提出了警车审验合格“九个必须”的要求,即警车必须为本单位登记在册的定编车辆、机动车号牌必须真实有效、行驶证必须真实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必须真实有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必须真实有效、车型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外观制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警用标志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警用警报器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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