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将“套牌”绳之以“刑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琛、通讯员张其明报道:“你的车被套牌了!”这或许是许多车主最不愿听到的一句话。省政协委员建议,将“套牌”的违法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上。省公安厅答复称,省公安厅下一步将向上级机关和立法部门反映,加大对其处罚力度。

  建议第一时间给受害人换车牌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苏忠阳递交提案建议重拳打击“套牌车”。他说,“套牌”行为给车主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车主唯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再申领一副新的号牌。

  经苏忠阳调查了解,仅2008年底至2009年6月,广东交警部门共查扣假牌、套牌以及被盗抢机动车1100多辆。据不完全统计,没查扣到的、已经报案的有上千辆,而且每天都在不断地增加。

  “相信很多人对套牌者恨之入骨,套牌者给正牌车主带来了种种麻烦以及经济上、精神上的损失,尤其是精神上的损失非常巨大,每天提心吊胆地担心今天是否又有罚单。”

  苏忠阳说,我国目前对于制造和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一般适用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套牌车”被发现后,他们只需要支付最高2000元的罚款,而被“套牌”给车主带来的损失何止是2000元。为此,苏忠阳建议,将“套牌”的违法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上,同时并处罚金,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苏忠阳还建议,交管部门应该在接到报案经查实无误后,第一时间给受害人调换车牌,取消原车牌号,没有必要用办理过户这样既繁琐又浪费时间且无辜缴纳过户手续费的方法来调整车牌。

  广东自动识别套牌系统已运行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作出答复,答复中提出,广东公安机关已逐步在各地建立公路治安查控系统。该系统安装在公路沿线,利用视频识别技术对过往车辆牌证进行自动识别、自动与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和其他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警情自动报警,实行布控查缉。目前该系统已录入3万辆套牌车信息,打击套牌车行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省公安厅承认,目前对套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足。答复中透露,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积极向上级机关和立法部门反映公安机关在查处套牌车上遇到的处罚低、威慑力不足的问题,建议立法机关在修改相应法律、法规时,加大处罚力度。

  关于是否可以将套用机动车号牌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的问题,答复中透露,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使用套牌车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能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