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沈阳计生政策未改变超生二胎最高罚17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16:18  沈阳网-沈阳日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允许超生子女落户,这是否意味着计生政策的放开?

  市计生委

  接受本报

  独家采访

  市民疑问

  公安部近期出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超生的也能上户口了?”“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了?”……

  自从今年5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沈阳入户摸底以来,这些说法就在坊间流传。

  本报答疑

  8月3日,沈阳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澄清:“允许超生子女落户,可以提高人口普查的准确率。但沈阳市的计生政策并没有改变,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问:计生政策变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确认,公安部近期出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据此,一些市民认为,不论是超生的孩子还是非婚生的孩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就是办理户口的“尚方宝剑”。一些市民怀疑:“这是不是允许超生?允许非婚生子?独生子女政策是不是也要改了?”

  答:超生依旧处罚

  “有人误以为超生的孩子可以不用交罚款,其实完全不对,因为计划生育的政策没有改变。”沈阳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记入户,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该负责人强调,此次人口普查对超生孩子、非婚生子女的做法,绝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松动。“违法生育的处罚,不仅仅包括征缴社会抚养费,还要对一些公职人员进行处分,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还要公示,有的甚至被取消了荣誉称号。”

  罚:二胎最高罚17万多

  按照《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城市夫妻,按照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统计,沈阳市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照此计算,违法生育二胎的沈阳城市家庭将缴纳最低85875元,最高171750元的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第三胎的将缴171750-343500元的社会抚养费。

  难:多数人不缴抚养费

  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大部分在街道等基层计生管理单位进行。记者了解到,相对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很多个体私营人员或无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较难开展。

  “个体私营单位员工和无业人员在超生后向街道咨询上户口事宜时,我们都会告知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很多人在上了户口之后,就不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了,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难度。”一名街道计生干事说,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对于一些超生的中低收入家庭,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尤其困难。

  本报记者 尚志文 通讯员 尹晶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