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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等三名女工诉称,她们从2009年1月起在一家公司任职至今,但公司以种种借口一直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而她们担心失去工作,也不敢催得太紧。今年3月7日,公司要求她们在一周内离岗,她们请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公司拒绝。劳动仲裁中,公司拒不承认与她们存在劳动关系,她们起诉到法院也被驳回。杜绝这类问题的关键,当然是事前签订劳动合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以下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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