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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学生抢银行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1:58  北京晨报

  因劫持人质抢劫银行10万元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黎力,昨日上午被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黎力的行为所涉罪名也是几经更改,从最初以抢劫罪被检察院批捕,到之后改以绑架罪提起公诉,昨日法院在宣判时指出,检方指控罪名有误,应予纠正,最终定性为抢劫罪。

  案发现场

  劫持人质抢劫10万

  2009年7月12日,北科大肄业生黎力在校内的中国银行内,为索要现金持刀挟持一对儿正在办理业务的情侣,遭到当事人的强烈反抗。其又以包中装有爆炸物等相威胁,要求银行给予人民币10万元。黎力拿到10万元现金后迅速逃离现场。但仅仅数小时,黎力就在某超市门口被警察抓获。据了解,来自江西的黎力今年已是本科第六年,事发前被学校告知没能毕业。不久,其即给父母兄姐留下了遗书,表示抢银行是希望能给父母留笔钱,而之前早已想好干完就自杀。11月17日,黎力以涉嫌抢劫罪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在押5个多月的黎某被提起公诉,而涉嫌犯罪的罪名改成了绑架罪。检察机关认为,黎某为索财挟持人质,并最终从银行处索得现金10万元,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该行为不同于抢劫罪中暴力针对对象与被索财人应为一人的情况。黎某经鉴定属限制责任能力。

  法庭审理

  最终定性为抢劫罪

  今年3月31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黎力案。庭审时,律师提交了黎父带来的有父老乡亲、以前黎力的老师同学们的联名信,“信上指出,黎力一直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曾经多次获得过学习上的荣誉证书,他们希望法庭能给这个孩子一次机会……”在提交的证物中,还有黎力多年来获得的所有荣誉证书,都是老黎一张张从家中的墙上拿下来的,有的已经被撕破,很多证书都是以白纸做底,重新粘贴过的。从提交证物起到审案结束,黎力的抽泣声一直没有停过。

  昨日上午10时,“法官妈妈”尚秀云向黎力宣布了法院判决:黎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相威胁,抢劫银行,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检察院指控绑架罪罪名有误,应予纠正。据此,法院判处黎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晨报记者 叶青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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