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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4:3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承担不起自付费用

  个人还可申请救助

  医保报销了,医疗救助也按比例救助了,而还有很大一笔费用需要自行支付,但自己又付不起,咋办?

  而九龙坡区制定此次新政,在临时救助一栏增加了一些特别人性化的内容。

  因病住院治疗医药费较高,个人负担较重,造成其基本生活困难的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包括持有本区暂住证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民工),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救助总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元。

  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接受住院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十分困难的,可再给予一定的临时医疗(或慈善)救助,每人每年救助总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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