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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治理警车强制报废5040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5:31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尹伊

  通讯员 夏吉春

  本报讯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采取强力措施,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截至昨日,已清理涉案车辆27153辆,完善各类手续补全警车并予以上户1543辆,强制报废警车5040辆。

  据介绍,今年5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两车”问题。省公安厅要求各警种、各部门限期清理涉案车辆,限期收回外借警车、警用号牌,限期解决手续、牌证不全警车登记入户问题,限期解决报废警车销户问题。省公安厅对各省辖市公安机关“两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并组成9个督察组,对各省辖市公安机关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集中督察。制定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处置涉案车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交通违法或事故案件中对涉案车辆的处置进一步规范,解决了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对涉案车辆扣押、保管、处置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堵塞了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环节存在的漏洞。

  为彻底杜绝违规警车上路行驶,省公安厅还提出了警车审验合格“九个必须”的要求,即警车必须为本单位登记在册的定编车辆、机动车号牌必须真实有效、警用标志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警用警报器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等。并对5040辆超期“服役”警车予以强制报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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