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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8名被解救人员与亲人团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6:59  法制日报

  本报南宁8月4日电记者莫小松常鑫今天上午,广西公安机关在南宁市民族广场举行“4·26”系列拐卖儿童妇女案首批被解救人员认亲仪式,16名“被拐儿童”和两名妇女在与亲人离散多年后终于团聚。

  截至8月3日,广西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及广西南宁、贵港、河池市以及云南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2人,目前已确认身份的被拐妇女儿童18人,4人身份待查。据悉,此次解救的儿童多数在上世纪90年代被拐,有的已长大成人,16名“被拐儿童”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8岁。

  今年4月,广西公安机关通过对去年侦破的“5·19”特大拐卖儿童案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发现一个新的拐卖犯罪团伙。专案组在派员对“5·19”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蓝某重新审讯时获悉,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蓝某便与同伙谭某在广西南宁市、贵港市、宾阳县等地连续拐卖当地妇女儿童,然后通过福建籍人贩子林某、苏某等人转卖到福建省大田县、永春县等地,作案多达15起。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决定赴福建展开抓捕和解救工作。2010年6月至7月,专案组在福建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林某、魏某、苏某分别抓获。7月20日,专案组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谭某抓获归案。7月22日,专案组再赴福建,成功解救被拐儿童妇女22人,并于8月2日将19名获解救的被拐人员安全护送回广西。目前,对此案的深挖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4月9日公安部统一部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71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7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43个,解救被拐妇女儿童382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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