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0:36  深圳晚报

  相关企业:

  鉴于附件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附件所列公司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税务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需送达的文书

  深圳市恒瑞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440300664167145梁 荣 深国税油罚告[2010]0006号

  深圳市天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440300674819098崔应生 深国税油罚告[2010]0007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

  二○一○年八月四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