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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商品房预售10日内公示“详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3:27  国际在线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杜静、叶晓敏)今后,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手续时,必须在10日内公示所开发楼盘的详细信息,包括销售价格、房屋面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

  据乌鲁木齐市房产局透露,根据乌鲁木齐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下发的《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其在办理预售许可手续时,要在10日内到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官方网站“房产大巴扎”上公示将开发楼盘的详细信息。获取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对房屋预售时面积出现误差问题,《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也给出了处理方案:当合同未作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决定是否退房。

  据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房产大巴扎”网站统计,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60.8万平方米,下降53.3%;登记成交面积189.7万平方米,18763套,下降21.8%;平均成交价格为409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11%。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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