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药监局:现榨饮料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不得超2个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6: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6时42分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现榨饮料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药监局:现榨饮料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不得超2个小时

  现榨饮料一向以其新鲜和健康受到人们的喜爱,然而究竟“现榨”的标准是什么,恐怕大多数消费者就说不清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近明确了现榨饮料的定义:。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明确表示,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 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称为现榨饮料。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饮料应在加盖的容器中保存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