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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诊 每年职工报400元居民报200元

  看门诊,城镇职工每年可报销400元,城乡居民可报销200元!从昨天开始,温江区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病后到23家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可以分别享受每年最高400元和2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也就是说,以前只有住院才能报销的医疗费,以后在门诊也可以享受了。

  昨天,我市在温江区启动了“可选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市长助理周鸿德出席启动仪式。

  看门诊都能报账了

  “前几天来看病都还报不到账,没想到今天结账的时候居然说可以报销,真是太意外了。”刚刚拿到缴费清单的吴秀华对少支付的7.58元感到很意外,当听说从现在起,看门诊也能享受报销后,她很惊喜。

  今年56岁的吴秀华是农转非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以前到医院看个小病、开个药什么的,都报不到账,我今天来开了40多块钱的药,居然报销了7块多钱,如果以后钱花多了,算起来还是能节约不少。”

  得了急性肠炎的宋修琼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吃药花了130多元钱,结账支付时,她少给了40多元。“划算哦,报了1/3,我们又不多缴一分钱。”

  任一定点医院门诊都能报

  “‘可选择’门诊统筹给老百姓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享受报销,而以前只有住院才能报账。”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这降低了老百姓的看病费用,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标志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就近就医、方便群众”、“小病先治,未病先防”机制初步形成,并逐步由保住院向保门诊延伸,由疾病保险向健康保险转变。

  据了解,此次试点仅在温江区范围内实施,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23家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刷卡门诊就医,并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试点成功后,下一步,我市将制订《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力争2011年在全市全域实施,到那时,所有参保者都能享受到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可报销的待遇。

  本报记者 裴睿 文/图

  “可选择”门诊统筹

  试点地区

  温江区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大学生依然按原标准享受门诊统筹。

  温江区23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石卫生院、通平卫生院、寿安卫生院、和盛卫生院、踏水卫生院、万春卫生院、柑梓分院、永盛卫生院、金马卫生院、永宁卫生院、公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涌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金大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一级医院:恒康医院、光华医院、同人医院、民生医院、温江区妇幼保健院

  (三)二级医院:温江区人民医院、温江区中医院、成都市老年病医院

  (四)三级医院: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报销范围

  参加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在医院进行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或者购买符合报销规定的药物时,均可以享受报销。

  报销比例

  报销不设“门槛费”,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高,在等级医院报销比例低。

  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门诊的报销比例为30%,一、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1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城镇职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报销比例为40%,一、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1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报销方式

  参保群众持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挂号——医生看病开处方——医院收费处刷卡进行费用结算和报销——取药、检查、治疗——就诊结束。

  刷卡付账时享受实时结算。也就是说,门诊医疗费用中,应该个人负担的部分,将费用直接交给医疗机构;属于可报销范围的部分,经参保人员在门诊医疗费用发票上签字确认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之前已在温江区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全域结算试点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之后参保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城镇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欠费次月起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补缴次月起开始享受,欠费期间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如何缴费

  试点期间,温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缴纳门诊统筹费用,直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缴费标准为个人账户每月划拨额的10%,缴费方式为在现有基础上按月减少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0.2%,缴费方式为每月由个人随其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例1:王某,46岁,以统账结合方式在温江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2273元,原社保卡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额为55.92元,实行门诊统筹以后,其社保卡每月划入额为50.33元,减少的5.59元作为门诊统筹费用。

  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例2:张某,46岁,以住院统筹方式在温江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是2273元,若参加门诊统筹,每月需缴纳参保费用4.55元。

  哪些情况不能报销

  未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未刷卡就诊所发生的门诊费用;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以外的费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因打架斗殴、违法犯罪、醉酒、自杀、美容矫形等发生的门诊费用和其他违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费用不能纳入报销范围。

  新闻背景

  过去,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是保住院、保大病。近年来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提高报销限额、降低报销起付标准,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特别是今年4月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多万元,保障力度大大加强,有效解决了城乡群众“因病致贫”问题。但人民群众看小病、看门诊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可选择”门诊统筹,就是在保大病、保住院的基础上,同时要保门诊,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功能和保障范围,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就医,实现“小病先治、未病先防”。

  按照温江区试点实施意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与过去定额补助16元相比提高了184元;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费,这在过去是没有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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