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最高补2800元/m2 非住宅最高补8600元/m2
本报讯 (记者肖欢欢通讯员吴建辉)高明三洲旧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日前公布。根据方案,住宅类每平方米最高补偿2800元;非住宅类每平方米最高补8600元。前三个月内签订合同的拆迁户还可获得每平方米300元的奖励。补偿方案还将在本月25日举行听证会。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核定的补偿面积每平方米300元予以货币奖励。而自建住宅在上述基础上按以下方式奖励:1.自建住宅只建一层的,按核定建筑面积的20%予以货币或面积奖励;2.自建住宅只建二层的,按核定建筑面积的10%予以货币或面积奖励;3.自建住宅只建三层的,按核定建筑面积的5%予以货币或面积奖励。4.空地面积(核定的土地面积扣除建筑物占地面积)少于20m2(含20m2)的,按50%折算补偿面积;超过20m2的部分,按30%折算补偿面积。
补偿标准
住宅类
包括住宅及配套车库(房)
补偿方式:住宅货币补偿的标准为:钢混结构2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2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40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为:拆迁当事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补偿款30%,余款按拆迁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支付。
非住宅
包括商业用房(含商铺)、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
只采取货币补偿一种方式。对于商业类用房,每平方米补偿标准定在2800~8600元之间。办公用房按房屋结构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是2800元至2400元,其中钢混结构2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2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400元/平方米。
搬家补助费方面,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拆迁期限内搬迁的,以套为计算单位按照不同面积,一次性发放搬家补助费。
特别提醒:住宅用房拆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计算(套内建筑面积)。
超过规定时限还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者,不得享受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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