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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试点公积金建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4:3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5日电 记者5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北京、天津、重庆、唐山、运城、包头、大连、长春、哈尔滨、无锡、杭州、宁波、淮南、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长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和乌鲁木齐28个城市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133个经济适应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租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经适房和列入保障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

  经适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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