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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后勤部原正副部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6:1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李剑军)“赵小亭用生命为武大争光,我却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武大抹黑!”昨日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原部长(副厅级)江建勤含泪忏悔,称自己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对不起生活、工作了37年的武大,希望大家以他为戒。

  昨日上午,61岁的江建勤和他昔日的副手、46岁的武大后勤部原副部长闵启武同时受审。2009年7月1日,江建勤因涉嫌受贿罪被警方刑拘,同年12月闵启武以涉嫌贪污罪被省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江建勤于1993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武汉大学学工处处长、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部长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416529元,美元6000元;江建勤利用担任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的职务便利,于2001年底个人决定将20万元公款以出版社名义借给湖北弘博高校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巴能军(另案处理),2002年春节收受借款人面值4000元购物卡;2005年至2009年,江建勤与闵启武分3次共同贪污公款16.5万元,江、闵分别实得赃款5.4万元和4.3万元。

  庭审中,江建勤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认罪”。其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罪提出异议,并认为江建勤有自首、检举他人犯罪行为、退还全部赃款等从轻情节,建议法院从宽处理。

  闵启武认为,自己所得的4.3万元是江建勤主动发给他的奖金,他出于对上司的敬畏被动服从。其辩护律师认为,闵启武在此案中是从犯,认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赃,建议免于刑事处罚。法庭宣布改日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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