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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根据黄石开发区《关于花湖农场产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黄开国改办[2010]1号)文件要求,黄石市花湖农场改制工作现已启动,为充分保护职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凡与本单位有债权债务或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来本单位办理身份确认、安置补偿及债权债务清算事宜。逾期则视为放弃补偿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
特此公告。
黄石开发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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