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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后勤原正副部长贪污受贿昨日受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图为:江建勤 (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彭一苇 特约记者简希刚

  昨日,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原部长江建勤和原副部长闵启武,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经过法庭3个多小时的质证、辩论,江建勤对涉嫌受贿事实无异议。

  上午12时许,在最后陈述时,江建勤情绪激动连连忏悔:“我对不起党和国家,对不起武大的栽培,对不起朋友……”江建勤和闵启武均对挪用公款及贪污的起诉存在异议。法官宣布将对案情继续调查并择日宣判。

  61岁的江建勤头发全白

  上午9时,此案在位于湖北仙桃的汉江中院开庭一审。被告人江建勤、闵启武被法警带上法庭。

  现年61岁的江建勤头发已经全白,身患心绞痛等多种疾病。审判长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准许他在法庭上坐着进行庭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身穿白色上衣的江建勤虽然动作略显迟缓,但在回答法庭问话时语气和缓,表述有逻辑性。

  另一名被告,现年46岁的闵启武身穿条纹T恤,肤色较黑。闵启武就公诉人指控进行自我辩护时,略有些激动的言语,除此之外,他在法庭上表现较为平静。

  武大后勤这两位曾经的实权人物,分别于2009年7月和12月被批捕,祸起基建的“武大腐败案”开始浮出水面。此间,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受贿,于2009年9月先后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捕。

  被控15次受贿40多万元

  江建勤先后担任过武大出版社社长、武汉大学驻京办主任、武大师资培训中心主任、武大后勤保障部部长等职位。

  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起诉指控,1993年至2009年,江建勤在担任武汉大学学工处处长、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部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1万余元,美元6000元。

  公诉人列举了江建勤15次受贿的具体事实。其中,1993年至2005年,江在担任武汉大学学工处处长、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某公司负责人9.5万元,为该公司在申请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2001年,江在担任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另一家公司董事长5000美元,及价值5640元的空调两台,为该公司在向武汉市商业银行贷款事项上谋取利益;

  2003年至2006年,江在担任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期间,收受7.5万元和轿车一辆,为另一公司在申请贷款事项上谋取利益,这辆轿车后被江以4万元的价格转卖。

  此外,江在担任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部长期间,多次利用为人调换岗位、评定职称、报销费用、转为武大幼儿园合同代理制教师等机会收受他人贿赂,甚至自家楼下建车棚,都由他人出钱承担。

  挪用20万公款借给他人

  除了受贿,检察机关还起诉指控,2001年年底,某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该公司董事长找到时任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的江建勤帮忙,江个人决定以武汉大学出版社名义将20万元人民币借给该公司,并安排出版社财务人员将钱借出。21天后,该公司负责人将这20万元还给了武汉大学出版社。为表示感谢,2002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在江建勤的办公室送给其面值2000元的购物券2张。

  此外,2005年至2009年,江建勤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闵启武以发奖金为名,共同贪污公款16.5万元,江建勤实得赃款5.4万元,闵启武实得赃款4.3万元。

  现场声音

  公诉人:莫贪身外财

  江建勤:悔不该当初

  庭审接近尾声时,公诉人指控,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追究江建勤刑事责任,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闵启武刑事责任。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江建勤从一个普通干部,不断升迁,成为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部长,权力的扩大导致了他私欲的膨胀。当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后,面对他人奉上的金钱,他从推辞到接受引诱,一步步走上歪路。而被告人闵启武作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38岁就走上了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副部长的职位,但当其领导提出私分公款时,他却没有把握住自己,反而与人同流合污。两名被告人的经历极具警示意义,它告诫人们莫贪身外财,莫走非法路,不要因一时贪念导致追悔莫及的后果。

  江建勤在最后陈述中连连忏悔。他称,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全是由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法制观念淡薄,忘掉了自己的身份。他哽咽着说,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对不起生活和工作了37年的武汉大学,对不起家人和朋友,也对不起在座的武汉大学的同事们,给武大抹了黑,希望人们以他为鉴,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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