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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险资运用管理新规 地产、股市等开闸限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7: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4分报道,保监会昨天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本月31号开始施行。《办法》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并对保险资金运用投资于证券、房地产等市场等多项内容作出限制规定。

  最新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保险资金的运用。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表示,《办法》扩宽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

  杨华柏:“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法》关于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的具体规定,比如说其中明确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可以投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为保险公司进一步合理资产配置留下了更大的弹性和空间。”

  不过,《办法》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比例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比如要求用于投资房地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等等。杨华柏强调,办法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

  杨华柏:“这次修改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非常注意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的控制,禁止保险资金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从事创业风险投资。

  杨华柏强调,《办法》将作为险资运用管理的基础规章,起到“基本法”作用。

  杨华柏:“因为这个规定是一个全面、系统性的、基础性的规定,以前发布的任何规定跟本规章不一致的全部一本规章为准,以后发布的相关的规定也必须以本规章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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