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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行政执法人员年终需述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7:1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5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徐伟伦即日起,北京市昌平区将通过两年的时间,全面建设“法治昌平”,重点抓好政府依法行政工程、公民学法用法工程和基层依法治理工程等“五项工程”。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等相关领导出席了8月4日举行的“法治昌平”建设动员部署工作会。

  昌平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昌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昌平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今后每年至少参加1次依法行政培训,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累计每年不少于15天,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激励惩处机制,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述法制度。

  “法治昌平”建设工作还将积极开展“法治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使创建覆盖率达到100%;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刑事犯罪综合预防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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