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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宣传处更名警察公共关系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7:30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赵新明)昨天下午,市公安局在指挥中心大楼举行了警察公共关系处揭牌仪式,市公安局宣传处正式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出席了仪式。

  近年来,市公安局宣传处以推广警察公共关系为己任,在展示警队正面形象、加强外界对警队的认识与了解、与传媒建立长远及建设性关系,以及警队危机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尝试,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宣传处此次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标志着深圳警队从传统公安宣传工作模式到现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全面转变。该处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舆情处置及构建警民和谐关系三项职能。

  李铭表示,警察公共关系处作为全市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的统筹部门,今后将在做好传统的新闻宣传报道的同时,尽快适应新形势,开拓视野,健全机制,努力构建上下协调一致的警察公共关系工作体系。他勉励警察公共关系处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互动,不断拓宽警队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平台,在激励警队士气、宣传工作成绩、增进公众理解、密切警民关系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仪式期间,李铭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会军、深圳报业集团总编辑宣柱锡、省公安厅宣传处负责人共同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处揭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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